第1章 信纸

书名:你究竟爱过我吗?  |  作者:二十六溪  |  更新:2026-03-04
第一章九十年代末的南城,充斥着机器的的轰鸣声。

钢筋水泥,随处可见的商贩,正在建设的高楼,无一不展示着这座城市正在发展中。

这里是这个**沿海的一个新兴城市,被划定为“经济实验区”,于是无数渴望改变命运的人,从西面八方涌来。

工地,是这个新城市最常见的地貌。

在这里的空气中永远弥漫着尘土、水泥和汗水的味道。

白末末推着那辆比她矮不了多少的的餐车,费力地走在工地旁坑坑洼洼的土路上。

车轮每碾过一块碎石,都发出痛苦的“咯吱”声,仿佛下一秒就要散架。

她今年刚满十八岁,来自一个南方山村。

家里虽不富裕,父母,哥哥姐姐,弟弟妹妹却都对她很好。

但是家里的生活实在是需要有人在外打工支持,于是她就跟着哥哥姐姐们来了南城的工地上打工。

“小白,今天有啥好菜?

给哥多打点肉!”

一个满身汗渍的工友咧着嘴,把饭盆递过来。

白茉麻利地舀起一勺土豆烧肉扣进他盆里,脸上堆起惯有的笑:“王大哥,今天吃白菜猪肉,今天肉烧得烂,管够!

再给您加半个馒头?”

“好嘞!

还是小白贴心!”

工友心满意足地端着盆走了。

旁边另一个等着打饭的瘦高个工友凑近些,压低声音调侃:“小白,你天天都在这打饭这么忙,有时间找个相好的不”白末末手上的动作没停,眼皮都没抬,笑着说“张哥,你可别打趣我了,我忙着打工给家里寄钱呢,再这样调侃我,我以后咸菜不免费给了别别别,姑奶奶,我错了!”

瘦高个立刻告饶,周围响起一阵善意的哄笑。

这就是白末末在工地上的日常。

平日里她总是帮哥哥姐姐炒好菜后就推着车,在工地卖饭,她总是笑着面对所有人,反应又快,既不让人占便宜,也不轻易得罪人,所以大家都喜欢她。

人群渐渐稀疏,白末末捶了捶后腰,准备收拾东西。

目光随意一扫,定在了不远处的围墙角落。

那个叫宋时夕的男人又蹲在那里。

他来了一个多月,做记账的活。

人长得挺好看,在这群灰头土脸的工人里格外扎眼。

可惜,性子太闷,总是一个人待着,每次吃饭也只买一个馒头,眼神总是空落落的,像丢了魂。

此刻,他正死死盯着手里一张信纸,连饭点了都没察觉。

“宋会计又在那呢。”

刚才那个瘦高个工友张哥还没走,顺着白末末的目光看过去,撇了撇嘴,“啧,还在看他的信呢!

听说啊,他在供自己小青梅读书,把自己累得跟什么似的,钱全寄回去了。”

旁边另一个年纪大点的工友凑过来,摇摇头:“要我说,就是傻!

这么久了也没见过他小青梅来找他,再说了人家大学生毕业了,还能看得上他一个工地的?”

“可不是嘛!

我看那小子,魂都快跟着信飞回去了”正说着,一阵狂风卷着沙尘呼啸而来,迷得人睁不开眼。

也吹走了宋时夕手里那张信纸。

信纸像断了线的风筝,在空中飘摇了几下,正好落在白末末脚边。

他慌乱地抬起头,脸上那种紧张和急切,让白末末心头一跳。

他几乎是冲过来的,生怕信纸飞走了,于是脚步踉跄了一下。

白末末下意识地弯腰,捡起了那张纸。

信纸印着某个大学校徽,字迹很秀气,密密麻麻写满了整张纸。

她的目光飞快地扫过最后几行,落款处,那个清晰的名字印入了她的眼帘秦晓意。

还没等她细看,宋时夕己经冲到了她的面前。

他的眼眶通红,里面全是血丝。

“风大,小心点。”

白末末小心的把信递还给他,转过身继续收拾所剩无几的饭菜和碗勺,仿佛刚才那个小小的插曲从未发生。

他紧紧攥着那封信,指节泛白,仿佛那不是一张纸,而是他全部的生命。

他抬起头,眼眶红红的。

“谢谢。”

他声音沙哑得厉害,眼神慌乱地避开了她的注视。

工人们吃完饭,三三两两地散去,有的找个阴凉地打盹,有的聚在一起抽烟吹牛。

里面的饭菜几乎空了,白末末于是决定收拾完了餐具准备推车离开,她转过头突然发现宋时夕还坐在那里,维持着之前的姿势,仿佛化成了一座雕塑。

鬼使神差地,白末末停下了脚步。

她看着保温桶里剩下的最后一个白面馒头,又看了看大锅底那点只剩零星肉末的菜底。

她犹豫了一下。

她知道这样可能这样的行为很多余,甚至可能触碰到他的自尊。

但看着他那个样子,她心里某个柔软的地方被轻轻刺了一下。

最终,她还是拿起一个干净的碗,盛了所有的剩饭递给了他。

“吃点东西吧。”

白末末声音依旧轻轻的,带着一种不易察觉的温柔,“天塌下来,也得吃饭,不吃饭,没力气想事情。”

宋时夕的目光落在那个碗上,食物的香气一丝丝钻进他的鼻腔。

他没有动,像是没听懂她的话。

白末末也不收回手,就那么稳稳地举着。

时间仿佛静止了。

半晌,宋时夕的眼睫轻轻颤动了一下。

他缓缓地伸出手,接过了那只碗。

他的手指依旧冰凉,不小心触碰到白末末温热的手背时,两人都几不可察地微微一颤。

“我......付给你钱”他张了张嘴,他想说他不饿,想说谢谢,最终却没有什么别的话可说。

“不用”白茉茉在他接过碗的时候,己经转过了身。

宋时夕低头,看着手里带有余温的碗。

想起那封信里的字句,像烧红的烙铁,一遍遍烫过他的心“宋时夕,我们结束了,谢谢你这些年的帮助,但我们注定要走不同的路.”放弃她吗?

那些一起长大的岁月,那些她在信里向他描绘的未来他怎么能放弃?

他闭上眼,深吸了一口气,空气中弥漫着汗水和尘土的味道。

然后,他拿起一个馒头,狠狠地咬了一口,机械地咀嚼着。

馒头有些凉了,口感粗糙,土豆也炖得过于软烂,味道实在算不上好。

他再次抬眼,望向了那个推着饭车、即将消失在工地拐角的背影。

我真的放弃不了,他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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